[43] 《元史·刑法志》。
[44] 《新元史·刑法志》。
[45] 引文据二书有关序文,见《永乐大典》本。
[46] 据《南台备要》序文,见《永乐大典》本。
[47] 金毓黻:《中国史学史》,144页,香港,香港鼎文出版社,1982。
[48] 《文献通考·自序》。
[49] 《文献通考·自序》。
[50] 胡三省:《新注资治通鉴序》。
[51] 《资治通鉴》卷二四○注文。
第十一章 影响深远的少数民族文学
第一节 质朴无华的辽代文学
一、宫廷诗词
辽代帝王、后妃及戚畹贵族中能够吟诗作赋者不乏其人,可惜流传至今者不多。究其原因,一是辽代统治者多次颁布诏令,禁止民间刊印文字,“契丹书禁甚严,传入中国者法皆死”[1]。因此,辽代文学书籍流入汉地者极少;二是辽朝灭亡时,大量档案典籍文献毁于兵燹之中,以至于元代修辽、金、宋三史时,都总裁官脱脱在《进辽史表》中发出了“国既丘墟,史亦荒茀”的感叹。因为史料不足,辽史文学列传显得阙略粗疏。清代乾隆以降,有志于修补辽史的学者从笔记小说、稗史家乘、墓志碑刻中搜录出一些辽人诗歌作品,加上近年考古发掘,可以知道从辽初东丹王父子到圣宗、兴宗、道宗乃至王公贵族,都能够搦笔擘笺,写出清新流畅的诗词。可见辽代契丹社会上层教育非常普及,文化水平还是相当高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