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
赫尔巴特(J.F.Herbart,1776—1841),德国著名教育家、心理学家、哲学家,被称为“现代教育学之父”。1902年在哥廷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,即受聘在该校讲授哲学、教育学和心理学。教育学代表作:《普通教育学》(1806)和《教育学讲授纲要》(1835)。
第一,统觉论(观念心理学)。在近代西方教育史上,赫尔巴特是第一位把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进行研究,并努力把它建成一门科学的教育家,他强调教育学必须以心理学为基础。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,他提出了统觉论,即观念心理学。“观念”是人的心理活动的最简单和最基本的要素,是人的全部心理活动的基础。人的心理活动就是观念的聚集和分散的活动。他认为在观念的形成及其运动中,存在着“同化”的现象,这就是新观念被旧观念所吸收的全过程,这个观念同化的过程就是“统觉”。统觉的条件,主要就是兴趣。在赫尔巴特看来,教学过程就是一个统觉的过程,也就是使学生在原有的旧观念的基础上去掌握新观念的过程。
第二,教育目的论。赫尔巴特认为教育所要达到的目的可以区分为两种,即“可能的目的”(或称“选择的目的”)和“必要的目的”(或称“道德的目的”)。所谓“可能的目的”,指与一个学生将来所要选择的职业活动有关的目的。这也可称为“多方面兴趣”。为了保证实现这种教育,教师必须发展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和多方面的感受性;所谓“必要的目的”,是指教育所要达到的最高和最为基本的目的,也就是必须具备的完善的道德品格。具体而言,就是要养成内心自由、完善、仁慈、正义和公平五种道德观念。